经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研究,决定将我社位于燕江南路79号店面(人武部旁)对外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招租店面概况
燕江中路临街店面,约70平方米,“两证”齐全。
二、租赁期限:三年。
三、租赁用途:除餐饮业外的一切合法经营。
四、承租要求:按季收租金,每季末缴清下季度租金。合同定金按竞标价×3(不计息)计算缴纳、租赁期届满后无违约退还。
五、参与租赁投标要求
1、报名事项:如有意参加投标,请于年7月23日到年8月3日下午5:30时止,持营业执照(或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公室(五楼)报名,报名时每人收取履约保证金元(中标者转为合同定金,未在规定期限内履约时,保证金予以收缴不退还),未中标者竞标结束后退还原缴存人。
2、竞标方式:年8月5日下午3:30时,在联社七楼会议室举行公开竞标,竞标租赁费起始价为每月元,竞标者每举牌一次增价元,或以口头形式增价的倍数为竞标额,我社将结合相关要求按出价最高者确定最终中标者,当场予以公开宣布。次日,甲乙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定金和租金。
六、店面装修。在不破坏原有房屋墙面和结构前提下,由乙方自主自费合理合规装修,合同期满后(或甲方自用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原样收回,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
特此公告
永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0二0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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