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是一种身份,是一种职责与承诺,是一种使命与担当。永安市检察院以深入开展“亮灯行动”为载体,促“模范机关”创建,通过“亮身份、亮职责、亮服务”,增强党员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点亮检察为民的初心底色。
点亮思想明灯检察为民理念不断提升
依托党员教育活动中心,持续开展党组中心组示范学、机关党委督导学、党支部推动学、党小组跟进学、党员个人自觉学“五项学习机制”,引导党员干警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职责,立足检察岗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战斗堡垒的真正含义。
用足用活主题党日这一载体,持续开展一人一课、检察论坛、学习参观、志愿服务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先锋作用,增强党员干警使命担当,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领导力和战斗力。担当责任使命检察为民热情不断迸发
一件件打击犯罪的刑事案件,一次次聚焦民生的优质服务,永安市检察院用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相结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打击高压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延伸检察职能触角,对涉及的行业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建立办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指引机制,合理采用强制措施、用好不起诉权;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堵塞漏洞、防控风险,促进守法规范经营,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检察保障。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中的贫困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将救助延伸到因案生活困难人员,促进党建工作、脱贫攻坚与司法救助深度融合,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温暖。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与行政部门建立联动联合机制,以法律监督促依法行政,实现社会治理的双赢多赢共赢。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专项监督,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辖区河湖水环境保护等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对发现的侵占河道、非法排污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认真抓好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建立“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常态化机制,让法治精神深入校园,根植于未成年人心中。集中解决老百姓的烦心事、闹心事、揪心事,检察服务中心通过一站式服务、信息化沟通、动态性反馈,全力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实体性答复”,“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贡献检察力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作客电台、电视融媒体访谈栏目,投放普法宣传标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防控亮身份、亮职责、亮服务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建红”点亮“检察蓝”
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永续传承,砥砺奋进
永安检察文稿:吴海珠
原标题:《永安市检察院:“党建红”点亮“检察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