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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逻辑消解路怒症生发的土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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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逻辑消解“路怒症”生发的土壤


深圳的路怒现象亦不乐观。根据交警5月7日至10日的络调查,认为自己有路怒症的占57.6%,遇见过路怒症的占71%,遇见路怒症行为会反击的占23.1%。这一系列数据以直观的形式向我们勾勒出深圳马路上的路怒指数,情形足以令人警醒。


  生活中没有无缘无故的愤怒。路怒者的产生总有一个触发因素,我们不妨可以称之为造怒者。路怒者与造怒者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造怒者激活了路怒者,而后者很可能旋即又成为一名新的造怒者,如此循环往复,让马路上戾气横生。


  今日起,深圳交警将对强行超车、连续变线、不打转向灯、违法占道行驶等不文明驾驶行为展开专项打击和治理,专治造怒者,相关责任人将会罚款100~500元扣3分。


  路怒症在中国交通领域早已成为一种“现象级”的存在。如果说在此前很长时间里,路怒现象一直处于“暗地妖娆”状态的话,那么最近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则以公共事件的方式,让路怒现象真正进入公众的视野。它在引发社会大面积反思的同时,也引起有关部门更高程度的关切和重视。


  深圳的路怒现象亦不乐观。根据交警5月7日至10日的络调查,认为自己有路怒症的占57.6%,遇见过路怒症的占71%,遇见路怒症行为会反击的占23.1%。这一系列数据以直观的形式向我们勾勒出深圳马路上的路怒指数,情形足以令人警醒。


  在一个快节奏、高压力的社会中工作和生活,急、焦灼、易怒等负面情绪常常成为人们的主导性情绪。带着这种负面情绪驾车的司机,很容易在马路上做出“侵略性驾驶”的行为,不讲规则、旁若无车、横冲直撞、狼奔豕突,从而成为一名可憎的造怒者。


  对于那些造怒者们来说,马路不是马路,而是江湖和战场。在这个车水马龙的战场之中,造怒者信奉的不是交通规则,而是丛林法则;讲究的不是推己及人的情感,而是天地之间任我行快意平生。对他们来说,交通规则似乎就是用来违反的,马路成了他们显示胆识和无畏的场所,而他人的行车安全则被视若无物。


  造怒者的离谱行径,必然会引发汹汹反感,路怒者于是被激发出来。在路怒者看来,造怒者的行为简直不可理喻,完全不遵守交通规则,更不尊重他人的生命安全,甚至在很多情况下构成一种忍无可忍的挑衅。既然造怒者“人人喊打”,那么站在道德至高点上怒气冲天的路怒者,就倾向于采取以暴易暴、以违法对违法的逻辑,去惩罚和教训造怒者,以纾解心中满腹怨气和怒气。其结果就是路怒者摇身一变成了自己极度厌恶的那一类人,交通领域陷入恶性循环。


  造怒者固然可憎,路怒者亦令人反感。造怒者自有法律去惩罚,路怒者替天行道的心理非但不会教育造怒者,反而会使局面更加难以收拾。规训造怒者和路怒者,只有加大执法力度,让造怒者付出惨重代价,让他们切实明白,在马路上玩漂移和妨碍他人正常行驶的行为必定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如此路怒现象才会渐渐消弭,交通文明才能在法治的氛围中悠然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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