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
不必恐慌
疫情期间,生活和生产都各自按下了“暂停键”或“慢行键”,我们不可避免得会遇到特殊情况,家长被隔离后孩子该由谁来照看?民事合同该如何履行……接下来,永检君带你一起看看《民法典》是如何解决难题,助力疫情防控。
《民法典》第一问
受疫情影响的合同能否以不可抗力原因解除合同?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因疫情及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发生一般困难,如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对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合同。如疫情及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依法可以适用不可抗力规定,当事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民法典》第二问
因发生疫情,监护人被强制隔离,被监护人的监护职责由谁承担?
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村民)委员会或者民*部门承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民法典》第三问
因疫情防控需要,*府能否征用个人经营酒店作为隔离场所,使用后是否需要给予补偿?
因为疫情防控,*府有权依法征用个人房屋,使用后应当予以返还并给予适当补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五条: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四问
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人,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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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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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然无恙
供稿:永安市检察院
编辑:陈良平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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