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关于
()双委拍字第2号案件的
公告
处置单位: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
公告时间:/05/21
双柏县人民法院关于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北侧彝人古镇国有土地一宗及该地上房屋一幢(第一次拍卖)的
公告
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将于年6月25日09时至年6月26日09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楚雄市开发区永安路北侧彝人古镇的国有土地[土地证号为:楚开国用()第号,面积74.98㎡]一宗及该地上房屋共1幢[房屋产权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3197号。房屋类型:框架结构总层数3层,1楼商铺建筑面积66.58㎡,2-3楼建筑面积.30㎡],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年1月15日,房权证号为:楚雄市房权证东瓜字第3197号。
起拍价:.11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云南省双柏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6月25日09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带租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资料等。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交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年6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